• 2

高雄男酒駕車禍!「1萬私了未果」肇事落跑女肉身擋車遭輾傷

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今(20)日清晨五點多,一名42歲李姓女子騎機車前往湯包店購買早餐,沒想到卻被一名陳姓男駕駛撞倒在地,駕駛下車時散發渾身酒氣,還哀求不要通報警方,也願意支付10000元和解,但女騎士堅持報警,沒想到駕駛竟然丟下身分證,開車逃離現場,過程中不顧女騎士肉身擋車,車輪還壓傷騎士腳趾,幸好沒有大礙,警方後續也循線找到陳姓駕駛,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一直酒駕一直爽
輪數正確 觀感良好

講四輪敗類壞話會被四輪敗類檢舉刪文
2025-09-20 20:17 發佈
junsport1983 wrote:
高雄市仁武區...(恕刪)

依這裡的風氣
我等著看那女的被嘴白癡
你好:駕駛汽車酒醉駕駛不是罰3萬嗎?怎麼樣要私下也該3萬起跳吧。

現在好了,要跑法院了。
不用想那麼多

本來就要上法院...

2025-09-20 21:33
怨念聚合體

酒駕罰款9萬,累次疊加 (第二次抓到9+9,第三次抓到18+9,第四次抓到27+9.....無上限)

2025-09-21 14:01
逃逸的處罰太輕了

能跑當然先跑啊

逃逸處罰應該至少是酒駕的兩倍以上才合理吧
政腐棺員:酒駕您容忍
venon wrote:
逃逸的處罰太輕了能跑...(恕刪)


也不算低,看法官怎麼判
不用想那麼多 wrote:
也不算低,看法官怎麼...(恕刪)


這是酒駕肇逃致傷罰則

但是肇逃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逃避 被確認酒駕

一般肇逃的刑責就不怎樣了

尤其這案例一開始是沒有受傷的 那罰則輕到可笑

該駕駛拿命去拚會被笑

但現實就是 沒受傷的話這案件就一般民事而已

肇事駕駛不痛不癢
只是倒個車而已
我會要2萬
venon

太便宜牠了,汽車酒駕初犯罰3萬至12萬元 起跳,而且拒測是18萬 ,只要2萬太看不起牠了

2025-09-20 22:31
跑掉等酒退了再跳出來道歉就好啦?這樣就肇逃而已,絕對比酒駕+肇逃來的輕啦。

你看新聞不都是這樣?撞到人先跑就對了,等過幾個小時酒退或是到家馬上來一杯,就無法證明開車時有酒駕了。

還可以說害怕逃跑,之後由家人陪同到案。
女的腦袋真的有病,攔車被撞死酒駕又不會賠你

然後酒駕在台灣算違規行為
違規在台灣就是正常駕駛
所以酒駕無罪
結案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