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龜車車主對於法規有…
”獨特的龜式解讀”
但如果對於法規有疑慮
又沒能力解讀,建議善用科技的力量
以下提供GPT內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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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幫我解釋台灣交通法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亦規定,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依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車流壅塞時則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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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涉及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俗稱超車道)使用的法規與禮讓義務,我整理重點如下:
法規依據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小型車 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可依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車流壅塞時不受此限,也就是壅塞時可以長時間待在內側車道。
但同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也有明文:內側車道主要供「超車」使用。
當你完成超車後,應該回到原來的車道,不得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若未依規定駕駛,警方可以認定為 未隨時保持右側車道行駛,開罰 3,000 至 6,000 元。
為了交通順暢,警察與高速公路局都會宣導「駕駛人應隨時保持右側車道行駛」。也就是說,即使你開在速限內側車道,但若後方有更快車輛,你應該回到右側,避免造成「龜速霸道」的情況。
雖然你「合法」行駛,但若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後方車輛(包含有些仍守法、只是想要超車的車)被迫減速,會造成車流斷點與回堵,尤其在繁忙時段更容易演變為塞車。
因此在實務與禮貌上,若後方有車接近,即使你開到速限,建議仍應「打方向燈回右側車道」,讓內側保持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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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
法規上,你以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並非違法,但若長時間不回右側,仍可能被視為「未靠右行駛」而受罰。
交通安全與流暢角度,最佳做法是:超車完畢即回右側,即使速限內行駛,仍要讓後方更快車輛超車,否則確實可能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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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龜車看完之後有所領悟
以後遇到後車比你快,記得禮讓
請不要成為”壅塞與事故風險的源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