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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與直行車之間

T字路口 A是直行車 B是轉彎車 如圖 此路口無號誌

轉彎車與直行車之間

A未超速下 速度較快直行
B早一點點到路口 轉彎時較慢

交叉點是B車先到 A車必須剎車停讓

先不談停字(上班時間有做得停的人太少)

A問B為何不禮讓直行車

B認為他先到 A車還沒到 可以優先走 但B車的轉彎過程會迫使A直行中必須剎車

但這是小巷 實際差距應該不到1秒

A車跟B車是同個地方來的 只是先後轉彎不同條路

A車熟地形 他認為他就是要享受直行車路權 才會走這條
如果他是砂石車 B現在已經是肉醬西瓜汁鮪魚湯

B還是死咬那句我有看到A 我先轉....

就問一句 轉彎車迫使直行車需煞停 是合理的嗎

#此文是兩輪戰爭 不用看輪子數了XD
2025-09-18 9:46 發佈
先搶先贏這觀念存在甚久,很難再改變台灣人的觀念!

事已發生,人都均才是正道!

縱使自己無肇責,但至少賺到對方沒喊受傷,而車損以後還可再賺回來


以道規來說,轉彎車有七成以上責任跑不掉!
B車主責沒啥好爭的
停字不停是台灣人的特色
但不代表全台灣人都是這鳥樣
我個人都會停
有時連慢也會停
慢方停下來禮讓不願意停的停方是台灣日常
只是01這很多奇怪的鄉民都說這樣會被後車撞
我還真的沒被這樣撞過只會被按喇叭而已
轉彎車未禮讓,負擔較大責任
雖轉彎車違規,但是,直行車如未採取行動仍執意撞上去,要負次要責任
約7-3
那要看 A 車騎多快啦,巷弄速限 30 公里,會騎這麼慢的應該不多吧

我每天也是像 B 車一樣要經過一個 T 字路口,而且還是大馬路

就算確認反光鏡兩邊都沒車後才轉,偶爾也是會被突然冒出的車嚇到
在新規制度下,並沒有先來後到,而是支線要"禮讓"主幹線、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除非可以確定到達路口時,不用讓主幹線的車剎車或減速的情形下,這樣就不算沒有禮讓。
而B死咬的這句,將讓B反而居於劣勢,變成蓄意的。
若B沒看到A而發生事故,肇責大概是B7:A3(A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但B說看到A卻執意轉出,肇責大概變成B8:A2(甚至B9:A1,A變成受害者,但仍負有應注意的責任)。

鬍鬚小哥 wrote:
B還是死咬那句我有看到A 我先轉....
唬唬生瘋

不是"禮讓",禮讓是舊條文。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現在條文都是"讓"

2025-09-18 15:48
B先看到就可以先轉哦,真是很台灣人,路權當成屁
【停】字就是能區分支、幹道
為啥不要看?
退一步來說
在無號誌路口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所以還是轉彎車要停車禮讓
鬍鬚小哥 wrote:
就問一句 轉彎車迫使直行車需煞停 是合理的嗎

依照你的情況敘述這是非常合理的
只要沒出車禍,沒叫警察, 沒開罰單,大家都是合理的
B車的線... 嗯... 看來挺會切西瓜的...
宮 二 : " 世 間 所 有 的 相 遇 都 是 久 別 重 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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