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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超越,機車撞倒,阿伯趴地起不來



土城 中華路二段與城林路交接口
2025.09.17
2025-09-17 14:19 發佈
這一段的車道設計很差
最右側是右轉專用車道
最左側禁行機車
只剩下中間車道可以騎
箱型車駕駛太心急
超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肇事全責
箱型車打右轉方向燈
高度懷疑想利用直行車道違規插隊右轉
一個愛擠一個愛切
J大,建議你標題要更正為 "超越" ,並非併行。

從下方截圖可知:四輪利用同車道超越機車,並非併行!

四輪同車道超越機車,超越過程中撞被超越的機車,
這類車禍都會是超越車全責。


曉得 wrote:
超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得大,這種同車道是 "超越" 前車,並非超車。

同車道時,機車或是4輪可以從右也可以從左邊(在同一車道內),進行超越(不是超車)。
所以同車道機車從右邊超越旁(左)車都不是右側超車。

超越與超車是不同的行車定義。

以上說明。
標題錯誤
什麼超越
這叫做四輪大爺逼車才正確
sagat

觀念正確,如果是二輪在後,那才叫超越,吱吱

2025-09-17 16:12
HongGoLin

四輪爺仗勢板金厚

2025-09-17 16:47
標題有改+5,

我再分享一些實際車禍爭點案例,

影片中機車並沒有偏移(與標線距離可知),所以沒有爭議。

但如果撞擊時,機車剛好也往左偏移,機車會吃肇因嗎?

目前鑑定或是判決,
機車沒有大角度偏移,就算有微偏(少於50公分),也不會有肇事因素。
因為依照規則,要超越的後車必須與旁車間隔安全距離50公分以上。


所以不要瞬間飄移(多於50公分或是很誇張式螃蟹移動),
都是無肇責的。
(不要再留言唬爛什麼車禍要無肇責很難之類的,
該停該減速不偏移且無違規,都有機會無責)

5分敬上。
台灣的道路...2輪只能自求多福...
典型的四輪大爺仗著鈑金厚逼車
只是這次逼得太近了
汽車
也不過就
車道分割而已
只不過
後照鏡 稍微迴到一下
哪知道 他這麼脆弱 就摔了

(揣摩汽車駕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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