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讚讚。連休息站都被拖吊。四輪大媽。這樣就對了。吱吱吱。國道警察第三大隊表示,昨(11)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國道1號南向西螺服務區小型車停車格,一部由林姓女子(39歲)駕駛之租賃小客車未依規定停車,隨即調派巡邏車前往查處,員警到場後依規定舉發該駕駛交通違規並勸導移動車輛,因該駕駛不願意配合,爰通知交控中心派遣拖吊車實施強制排除,過程中駕駛因情緒激動有脫序行為,由119救護車協助送醫治療。🚑🚑也好,119送走。大家比較安心。
諸葛小花 wrote:台灣鯛日常(恕刪) 應該是拖吊車滿了。一個警察一個司機剛好滿載。台灣鯛。+++++5他的車 應該是119那台。 呼叫119是對的。因為國道警察,只負責國道。以外的就是縣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