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初判表專家。兩車同方向時,同一車道後車要加速超越旁車(前車)時,發生碰撞,都會是加速車(後車)全責。因為法規有規定超越前車時必須確認保有安全間距至少50公分才能超越前車。會碰撞表示沒有在安全距離下就超越,會是全責。所以大車司機愛違規,又不懂交通法規,真是惡人一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因為法規有規定超越前車時必須確認保有安全間距至少50公分才能超越前車。會碰撞表示沒有在安全距離下就超越,會是全責。 請問大大這前天的事我汽車在內線他機車在外車道兩台同方向行進中我稍加速準備超過機車到外線道對方機車直行突然打左轉燈閃一下就馬上切進內側道看到我後問候我娘想請教如果真的擦撞到是不是就一定是我全責?因為我是加速前進準備往外切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