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剛剛想說行駛的本田2009年2代FIT想換車的起心動念,沒料今天在台南停紅燈時就被後面大車追撞。初步自己看了一下應該沒傷到結構,事後還能開回高雄並沒異狀。眼睛目視維修材料:後側兩邊大燈、後保險桿及後尾門及後玻璃,外加4片烤漆。這次肇事責任應是後車全責。考慮車況還很好想委託外廠購殺肉件進行維修後,轉給親戚小孩做練手車。
如果想換車,就跟對方商量車子不修了,讓對方可以賠少一點(以前家裡機車也被撞過,對方保險也是跟我商量,要我報廢要少賠一些)如果不想換車這個傷還好吧,以前老婆開國道去追撞,對方比這個還嚴重,保險出險後也是修一修繼續開我的車引擎室撞貓,自費修好又開了10年才報廢
Tatsuya5714 wrote:剛剛確認一下,找殺肉廠零件:後尾門3500/後保桿2800/左右尾燈2000/其他零件3000/鈑金及烤漆19000 19000+3000+2000+2800+3500=30300你要考慮好, 這樣才賠三萬, 而且賠完後就沒對方的事而你這台車未來也賣不了什麼錢因你的車年份已高, 而這算大撞, 已無殘值可言如果選擇報廢1. 可跟對方索賠一定賠償金2. 可報廢後拿報廢金3. 報廢後舊換新能有10萬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