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應該是無解的終究都是人的問題但在01都會歪樓大致上就分成兩派1.二輪、四輪的問題(工具派)2.你政府或道路設計的問題(巨嬰派)01論壇非常難玩潛規則非常多你不選邊站一定會被嘴你講實話也有機率被嘴待了兩年也看不懂鄉民到底在玩啥
fannfu wrote:但就是有人能故意用來噁心別人 按喇叭逼他,撞他,等等各種方法都不會犯到斑馬線帝王條款這條古早法律早該檢討以前別說車,連腳踏車都是奢扯品,所以那個世代背景下,行人最大以前不戴安全帽也沒違法,為什麼現在就變違法了呢?所以,法律是可以變更的,請洽立法院法律就該務實點,不要整天作夢例如:政府標案,只要廠商獲利,公務員都犯圖利罪例如:夫妻財產預設為 分別財產制小孩犯法 父母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探視權 由小孩決定遺囑效力大於任何法條
可能我的標準比較低吧!其實我覺得這兩個影片中的行人,除了走路方式比較「自在」之外,我覺得速度或是行為還可以。比方第一個影片中的人,他是在車子到路口前就已經在過馬路了。而他始終維持一樣的速度前進,並沒有因為車子來到路口,就故意放慢速度慢慢走,所以我並不覺得這行人有甚麼不對,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用跑的過馬路,用跑的反而危險。第二個影片的就比較不可取,如果時間不夠不要過馬路比較好,而走到一半已經變燈了是應該要加快速度些。反之我自己遇過誇張的行人是一個小屁孩,我右轉要進巷子,他就從我車頭右邊衝過去左邊。我停下來讓他過去了,等他過去之後,我剛加油起步,他馬上回頭又從左邊跑到右邊去,我只能緊急煞停讓他跑回去。接著我就看著這隻小屁孩猴子,果不其然,他又從左邊跑過去右邊,我只能按個喇叭制止這猴子行為。這小屁孩就跟路上很多車子一樣,以為自己速度超快技術超好,衝來衝去都不會影響別人,但實際上就是像我這樣,其實是別人處處讓著他,在看他耍猴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