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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婦人遭撞"面乳"🚗🚗又被輾。肇事駕駛依「殺人罪」送辦☠️☠️




難得認真的移送。



汽車大爺,為所欲為。
吱吱吱。

面乳一詞。來自01。賓士



賓士男撞倒88歲老婦 未下車還輾人!將依殺人..


警方偵訊時,陳男辯稱因駕駛過程中接聽手機,沒注意才撞到人,又因為一時慌張,想停到路邊查看才會繼續前進,「沒想到阿婆正好在路邊,就輾到了」。

警方查,陳男酒測值為0,另外將對其採尿檢驗判斷是否有毒品反應,詳細肇事原因由鑑定單位分析研判中,有關肇事駕駛輾壓行人部分,警詢後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這賠償金。應該超過200萬
01,不能買草莓。會停權喔。feedback很重要喔 請+5
2025-08-28 20:42 發佈
依殺人罪移送,但地檢署才是最後起訴方....

警局是偵查單位,以此罪名移送,已算是少數明理的偵查單位。

有些汽車駕駛人,自以為自己是擁有路權,而對方違規,刻意不減速來令事故發生,在法律上而論,這已經有殺人罪嫌移,希望更多單位開始正視,違規人生存的生命權利,不能因為對方違規或嚴重違規,而不行駛讓事件不發生,或降低傷害的努力!

法律是生命保障生存最後的利器!

從賓士駕駛發生事故後的處理行為來看,就有漠視他人生命的嫌疑...開賓士,在社會地位中算是偏高,民法上的賠償金額,在法律上會更高,同樣行為,開TOYOTA與M.B,賠償金額當然大大不一樣!負擔法律責任,開賓士當然也更高!這也是現行法律...

祝福這位賓士駕駛,最終判決有期徒刑八年以上,民法賠償五百萬以上!
偶爾出聲

現實卻是強制險200萬拿不拿,拿了就是大和解,調解庭業績長紅(不信?多去看看調解人嘴臉,那才叫做檢討被害人),不拿也只是判幾個月加緩刑兩年繼續原車上路撞下一個。

2025-08-29 11:31
應是心毒的駕駛,想說輾死她頂多賠個兩三百萬,若讓她癱瘓或嚴重殘障的活著,要負擔龐大的醫療費與聘看護費、生活費。
多半是判過失致死, 可以緩刑, 犯罪了不用關

對照還沒判刑, 關一年, 很不公平
移送又沒用,
那是警察單方認定,
到了檢察官那就翻盤了,
會改成過失致死。
輾斃頂多賠一筆錢,有保險的話這筆錢還有保險公司幫忙出一些,沒輾斃要花很多錢養其一生。
依01觀點認為輾死比較划算, 所以車主被判殺人罪也是划算的.
在台灣~用車撞死人,罪最輕!...不知道、沒注意、身體不舒服、撿東西、滑手機....
Xantia_L wrote:
難得認真的移...(恕刪)


不用回收了!
這類事件另一個大神應該會貼文
大嘴特嘴四輪大爺或白賓都是四輪敗X
然後下面就開始同溫層回文取暖
sagat

觀念正確,白賓就是四輪敗類,吱吱

2025-08-29 10:01
xxx123

這個他應該不會發,因為是在路上推回收的婦人,在台中市區都很猖狂的海線鐵定也更離譜

2025-08-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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