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是月經題了,目前無論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快速道路、省道、市區道路、小巷道都一樣,寬限值10km/hr.況且你的表速多少有灌水,像我的車表速120km/hr找了幾款GPS來測都是116km/hr,所以別太擔心.根據高速公路局網頁內問答集所述: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問答集問題:超速取締標準為何?(含雪山隧道)回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於95年9月16日修正,其條文第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經執法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往年交通事故而造成嚴重傷亡,超速失控為肇事之重要原因,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該局將依前揭規定辦理,行車途中仍請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切勿超速。
之前曾經看過類似網路流言大解析的東西由於二高速限是110...相較之前中山高只有100 , 所以緩衝只有+3==>113以上照相不過這點其實有點爭議 , 因為聽常跑二高的人說120也沒被拍過所以會不會統一都改回10km???還沒看到相關證據之前 , 我目前二高一律都開113左右 , 用定速(中線道 , 超車道的車通常都開大概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