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版上的前輩一些問題,我在前陣子被聯合稽查攔下開了18條之一,除了罰2400以外也要責令檢驗,但我家人收到就直接去監理站繳罰款 監理人員卻說不用驗車,我後來打電話給其他縣市的監理站報了車牌資料說已經結案了不用驗車,因為開單的時候警察有說要驗車 法條也有寫責令檢驗,現在卻結案了,我只是想確定是不是這樣就沒事了,擔心之後沒驗卻加倍罰款之類的事情發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