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友曾開示,機車會靠右超車靠右車道分割,都是政府標線的錯誤,政府交通政策的錯誤,本例中很明顯地展現了就是政府的錯誤喔。況且在01,二輪跟四輪發生事故,直接四輪全責啦!!你各位別想檢討二輪,檢討二輪就是檢討受害者,二輪從來就不會是加害者的啦。選我正解~~
bulahe wrote:01版友曾開示,機車...(恕刪) 只能給2分。原因。四輪大爺 當然是受害者,怎麼可以檢討。01 內規。財損的受益害。機車騎士,怎麼是受害者,拿皮肉痛,換金錢。還不扣所得稅。免5%的發票。選我第二正解啦。吱吱吱。示意對話。汽車 我有鈑金。機車 我有肉體。汽車:你要住院。機車:你要付錢。政府雙手一攤。有些事情不能講的太清楚。兩邊都要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