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朋友前陣子因為在路上的視線死角 要切車道然後與側邊的uber發生擦撞 目前肇事責任是我朋友全責 他目前已經賠償了汽車的修理費用 現在雙方的爭議點在於司機要我朋友賠償這陣子的營業損失(這邊沒問題 但uber的收入不穩定所以保險公司好像不願賠償) 但他的車子還沒送修(這是我有疑問的點)請各位幫我解惑(不要噴我 我單純好奇而已)
車子還沒送修就已經賠了修車錢??一般是修完後拿著收據/發票求償不是嗎?營業損失請對方出示自己近數個月的收入,計算出平均日額;再乘上車廠提供的「實際修車的天數」。對方車都還沒有修,就在跟你討這筆很奇怪。若他車子擺一年不修,你是要付他整年的薪水? 擺兩年你付兩年,擺一輩子你付到65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