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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制上路 打錯方向燈、開車門肇事都要罰 首頁最新消息 ,上下汽車前要更加留心是否會危及其他人車;若未依規定妥善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導致事故者,將處以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

交通新制上路 打錯方向燈、開車門肇事都要罰 首頁最新消息 ,上下汽車前要更加留心是否會危及其他人車;若未依規定妥善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導致事故者,將處以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 主要是這個路邊臨時停車的任意開門 打到我經過的機車。他不服還請車鑑會要翻盤 ?
這是粗體字據統計,每年平均發生超過三千起因開車門的肇事案件數,造成六人死亡、四千多人受傷,因此,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增訂未依規定開車門罰則。

最高罰3600 小黃乘客違規也罰
新法明定,汽車駕駛或乘客於停車後,若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可處以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則處罰乘客。

交通部表示,配合道交條例修正,為讓駕駛與乘客知道開啟或關閉車門相關規定,昨日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訂定開車門相關規定讓民眾遵循。
乘客應由右側開門上下車
這次預告修正的道安規則中,載明除非在可靠左停車的單行道上,否則乘客應由右側開門上下車;開門前應確認安全無虞後,開啟至可出入幅度就快速上下車,並迅速關上車門。這項法條修正將預告兩個月。

另外,交通部也提出駕駛安全開車門四步驟,從看後照鏡、轉身往後看、確認安全無人車、最後再開車門

交通部昨日宣布,已會同內政部向行政院陳報,建議自今年七月一日正式上路實施。

交通部指出,綜觀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及英、美等國對於開啟車門規範內容,都要求開車門者應善盡安全注意責任,避免造成其他人車傷害,駕駛人及乘客上下車前,應特別留意是否危及他人安全
2025-07-16 12:12 發佈
rebata2018 wrote:
這是粗體字據...(恕刪)


為什麼不禁止乘客左側下車?
FPK10500

2025-07-17 9:50
cdyao

應該改成沒有車禍也罰錢啊 不然誰會改善 誰會因為怕車禍罰錢而去小心? 會怕車禍的人早就會小心了

2025-07-17 10:36
huang635555 wrote:
為什麼不禁止乘客左側...(恕刪)

左側下車更危險 對 。但你要看他車停在哪個位置?
huang635555 wrote:
為什麼不禁止乘客左側下車?

我的左後車門就是鎖住的
外面打得開裡面打不開
但不知道是變形還是生鏽
最近這2-3年左後車門變得非常的緊
其他三個門就很正常
緊到你要關起來都要大力甩門還會沒法一次甩到底那種...
Daniel Wen

六角鎖來討錢喽

2025-07-17 0:39
諸葛小花

Daniel Wen 要換車了不會修了 且這門一年打開次數應該不超過10次[^++^]

2025-07-17 9:37
打錯方向燈我從15年前就開始檢舉,

每一件都舉發,

怎會從7/1才開始?

笑死人的唬爛標題。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打錯方向燈我從15年前就開始檢舉,

每一件都舉發,

怎會從7/1才開始?

笑死人的唬爛標題


先打右轉燈但幾秒後改打左轉燈
最後路口左轉會被檢舉嗎?
打燈過程都還是在路口前沒有變換車道
我去外地有時候會幹這件事
rebata2018 wrote:
道安資訊 - 7/1交通新制上路 打錯方向燈、開車門肇事都要罰 首頁最新消息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最快七月一日起,上下汽車前要更加留心是否會危及其他人車;若未依規定妥善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導致事故者,將處以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




就拿省道來說好了

畫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標線,有中央分隔島,還在雙向的路多畫了槽化線 !

導致整個三線道縮成兩線道,機車變成要跟轎車爭道, 路邊停車開始多了很多不必要的動作

更別說各地的圓環人行道外再做槽化線

更多路段是重複做了三個人行道導致浪費空間,使得汽機車行車空間變小



這跟路權團體完全沒有關係嗎?
ilikegoodgod

我人在日本,普遍道路標線都把道路規劃的歪歪曲曲的,在日本施行良好,幾乎所有車都會跟著曲型道路行車。但在台灣呢?一定是在台灣罰的不夠重!

2025-07-16 23:57
huang635555

因為日本機車沒那麼多

2025-07-17 0:09
諸葛小花 wrote:
先打右轉燈但幾秒後改打左轉燈
最後路口左轉會被檢舉嗎?


當然不會。

只有變換車道或是轉彎當下(瞬間),燈號方向不對才是違規。

例如右轉時,你轉前遠方先打左但是轉前改回打右,不是違規。

但有一種會舉發:
就是要先右轉然後馬上(可能轉後5公尺)要左轉,
很多駕駛都是先右轉前就一路打左完成先右在左的動作,
這種檢舉打錯方向燈都會舉發。

必須要先打右然後立即打左才是正確有駕照的行車行為。
Harvey norman wrote:
這跟路權團體完全沒有關係嗎?

路權團體有得標道路標線工程嗎???
沒有的話
規劃設計也是交通局幹的
招標改線也是交通局
路權團體有辦法一手遮天嗎???
Harvey norman wrote:
這跟路權團體完全沒有關係嗎?

建議豆哥自行貼文啦
別來別人樓扯這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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