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小花 wrote:影片畫質太優秀看不清...(恕刪) 我記得曾在新北市看到警察站在便利商店門口,在抓行人。不走斑馬線, 不是馬路有號誌燈,都會劃斑馬線。所以要看地圖啦。這麼糊。當然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行人穿越道路時,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並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行人若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依法裁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地上有寫字,機車大爺 全責啦。
Xantia_L wrote:我記得曾在新北市看到...(恕刪) 台中警察好像沒在抓這個倒是很會抓闖紅燈的我客人就被開過闖紅燈紅燈右轉後到我店裡還有大概300公尺他停在我店門口(騎樓)警察馬上也跟著停下來當時的我害怕極了想說靠北這是要開騎樓違停嗎?我是不是要幫出幾百不然客人會走心結果最後卻是開他闖紅燈不過我客人人也很好沒跟警察靠北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