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可怕嗎,沒有錢比較恐怖吧。讓他揍 領比較多 一定要有119來喔。車禍喬不攏,是因為正義不能伸張嗎。我看還是看新台幣的面子吧。選我正解。第277條第1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就不是過失,是故意。即使被害人沒有提告或撤告,檢察官還是可以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