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都是119的救護車🚑🚑不是被撞,就是撞人。這是換成🧯火神的眼淚🚒🚒


高雄楠梓分隊今(27)日上午9時許,獲報建楠路發生住宅火警,立即派遣多車人力前往,不料在最前面的楠梓12車,在楠梓新路、惠民捷道口時,與一輛機車發生事故,20歲女騎士當場噴飛,腿部開放性骨折,過程畫面全都被監視器拍下。
高市消防局指出,27日上午9時41分接獲報案出勤楠梓區建楠路住宅火警,消防車於出勤途中於惠民捷道與楠梓新路的交叉路口與機車發生車禍事故,現場一名女性年約20歲,腿部開放性骨折,意識清楚,立即由救護車處置後送醫。
從畫面可見,當時消防車通過馬路,就跟橫向的女騎士發生碰撞,緊接著後方的水箱車繞過,繼續前往現場,原本要去火場的救護車,停了下來搶救傷患。
https://lai-media.net/news_view.php?new_sn=90853
這事故責任歸屬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消防員是要負擔大部分責任 我覺得啦。
剛好馬上上車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