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來就是 警局的裁量權有些警局的標準 要行人行走在斑馬線上那種 汽機車不禮讓 才算數行人在斑馬線前頭等待的 有些警局不會開單因為警局會說 行人到底是不是要過? 或者只是發呆? 看天空? 等計程車?這無法確定所以 這本來就是 各警局的自由裁量放寬心吧沒有檢舉到 根本沒啥大不了的台灣機車大街小巷到處穿梭你這種隨機經過檢舉的~本來就沒有一定要給你成案你多跟隨那些機車~或許可以拍到更多的明確違規事項比如 ~ 左轉切西瓜
我本人既是行人也是汽車與機車的駕駛雖然現在法規是要禮讓行人但是我還是盡量給開汽車的方便因為汽車不好開, 要注意較多細節, 遇突發狀況也不靈活台灣又存在不少開車能力不合格的駕駛你跟他計較到時他就撞你讓你賠上老命所以我過馬路都快快過, 或先讓還是與大環境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