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殺殺5
確實是5
統一回覆都是撿東西
搞不好車還不是他的
基本上就是扣車,若車是老闆的、國外的老闆痛過之後才會要求司機專心開車,並減少工時提升專注力。台灣老闆會要司機多簽一張切結書,被扣車司機要賠。
注意後方,撞到前面,有人拿這個當肇事理由。
這不是應該的嗎? 後照鏡就是拿來給你注意後方用的[很混]
因為沒殺到藍白 [笑到噴淚]
國會多數黨藍白,直接修法無照上路唯一死刑就好了,反正87趴無法審查是否違憲,看路上三寶會不會支持,很簡單der
沒錯,車種分流是歧視
那要把機車駕照取消,兩輪駕照上面是寫「汽車」耶,取消後就不用牌照稅、不用燃料費、不用強制險、想怎麼騎都不會被檢舉,超爽der。有車牌只要不是汽車就不用怕,無法檢舉,吱吱。
還要銷毀車輛,無上限
無照駕駛的罰則實在太輕,區區1萬2算什麼,至少要罰50萬或1年以下徒刑才有嚇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