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路人地獄轉型成行車地獄,真的很成功 !
處處科技執法,區間測速
國道上一堆測速照像機
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你開80,則需付8000元。」
沒有國外的寬限值10公里
好的沒學到,嚴格的學來用的不少
政府修法你們一點反應都沒有? 就真的會這樣執行下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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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們連最基本的團結在一起向政府反應都做不到
重機還想要上國道.........真的是"甲咖歹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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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蕭達多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14 20:37
桃園市警局統計發現,歷年6至8月暑期是交通傷亡事故高峰,明(6月15日)起啟動專案至8月31日,增加稽查包括闖紅燈、酒駕、超速等,在轄區事故熱點增科技執法設備,嚴格執法。另道交處法條例修法,自2023年6月起酒駕處分升級,也將超速40公里修嚴視為嚴重違規,罰鍰1萬2起跳。
酒駕方面,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5至9萬以下罰鍰,汽車駕駛則可處3萬至12萬以下罰鍰,駕照吊扣1至2年,移置保管車輛;如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駕照吊扣2至4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駕照吊銷,不得再考領。
10年內犯2次酒駕,機車處9萬、汽車12萬罰鍰;第3次及以上者加罰9萬,移置保管車輛,駕照吊銷,不得再考領,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超速方面,過去法規視超過時速60公里以上屬重大違規,而新規修改為40公里。假若超速40公里未滿60公里,能處1萬2至1萬8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最高可處3萬6。另會吊扣牌照6個月,如未在期限內繳回,車牌將註銷,視同報廢。
違規地點相隔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可連續舉發超速行為。
闖紅燈方面,行人可處500,機車1800至2700,小型車2700至4000,大型車3600至4500,汽機車紅燈右轉60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