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議員建議,暫停實施對酒駕者並非車主本人車輛的牌照吊扣。看字面上的意思,如果出門跟親朋好友聚餐喝酒,遇到酒駕攔檢超標,只要不是車主本人開車,就不用扣車扣牌,真是為民喉舌的好議員。我到底看到了些什麼?
路癡的老馬 wrote:如果出門跟親朋好友聚餐喝酒,遇到酒駕攔檢超標,只要不是車主本人開車,就不用扣車扣牌,真是為民喉舌的好議員。我到底看到了些什麼? .我看到的是 車主一起與親朋好友聚餐喝酒. 而車主也在車內. 車是讓有喝酒的朋友開 .車主為何要讓已知喝酒的朋友開車呢?車主有責. 扣車扣牌 理所當然 ..爛議員 . 若這酒駕者撞到該議員的親友他會這樣說嗎 ?
人不懂,電腦都懂。從社會角度看,酒駕是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嚴格執法有其必要性,但對非駕駛人車主的連帶處罰是否合理,確實值得討論。若車主未積極參與或知情,吊扣車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影響其日常生活。反之,若完全免除車主責任,可能削弱對酒駕的嚇阻效果,特別是在車輛借用或共用情境下。總體而言,這案例凸顯了法律規範與執法實務間的落差。未來修法應更明確界定車主與駕駛人的責任範圍,並平衡公共安全與個人權益。短期內,建議民眾注意車輛使用管理,避免類似糾紛。電腦不喝酒不酒駕都知道要避嫌,這議員怪怪的,下次台中這區選舉選Chatgpt、Grok都比這議員強。
CBK Club outstanding wrote:87的議員,可能嫌自己的選票太多 你也太看得起台灣的選民,議員敢這樣建議不就是選民去反應的.現實就是跟網路上的大家想的不一樣,所以才會有違規停車民眾不能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