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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分享與討論

本人:小貨車
對方:機車
對方受傷住院5天,強制險已賠償17000元,本人無第三人險,對方還未提告過失傷害。

目前進度:調解第一次,對方主張本人負全責,要求30萬賠償(對方月薪5萬加他老公看護月薪5萬x3個月),但無醫生休養診斷證明;我方申請車禍鑑定。

本人目前看法是對方直接提告,想請教網友意見。

初判表和事故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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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疑問如下

對方傷勢:
蜘蛛網膜出血
左顴骨閉鎖性骨折
手腳擦挫傷
總共住院5天

對方第一時間用臉撞擊我貨車右後照鏡,然後往前噴。(本人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對方是女性50~60歲)


本人已提前50公尺關門,觀察右後照鏡車廂緊貼路面邊線,並持續打右轉方向燈。

實際的事故圖和路況如下:
路口前大約7~8公尺,4條藍色代表4台工程車停放位置,對方駛出邊線從工程車中間穿過,堅持她是直行車;本人左閃工程車右後照鏡一樣緊貼工程車,閃過工程車後,右偏觀察右後照鏡,視野被工程車擋住也沒看到對方,直到車身與右轉之路口平行時發生碰撞,碰撞前本人視野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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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最後上法院,對方車主是否也要負法律責任?
2025-05-10 19: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分享 討論
沾主任 wrote:
本人無第三人險




30萬不如給他告,反正你沒保險。

體傷,強制險可能 應該是不夠。

你也沒說對方傷勢。搞不好殘障,失能。
那應該超過50萬。 80萬。

月薪五萬怎麼來的...勞保。如果他是醫師。你不是要賠150萬以上。(有判例)

看護多久,也是看醫院診斷書。

選我正解。

法院判,我相信,你付錢也是甘心。
叫他趕快告。

因為看病越久,費用越高。

送鑑定。不可能免賠。

給法院判。鄉民大部分都會支持。

法官也不是傻子。薪水五萬就五萬。看護這麼久
看那個示意圖
應該是 台灣常見的
汽車右轉 關門不足
機車從後面右超 的碰撞
這種 看法官吧
以前時代 一律 七三分 汽車七 機車三
到後來 有比較明理的法官 判定後車的機車 全責
就看你運氣了
如果有影片 會更好判斷
A辣愛怕跑

lukwama 太讚了.自力救濟~恭喜您成功解決!

2025-05-11 12:37
a900500642002

確實5

2025-05-12 8:34
給他告阿
同車道後車撞前車
你又不一定會輸
何況對方行駛超出道路範圍
搞不好鑑定下去連路權都沒有
沾主任 wrote:
本人:小貨車
對方:機車
對方受傷住院5天,強制險已賠償17000元,本人無第三人險,對方還未提告過失傷害。

目前進度:調解第一次,對方主張本人負全責,要求30萬賠償(對方月薪5萬加他老公看護月薪5萬x3個月),但無醫生休養診斷證明;我方申請車禍鑑定。

本人目前看法是對方直接提告,想請教網友意見。

讓對方告吧,你是前車,未必會輸
除非不用再負擔賠償可和解,要賠償就別跟對方和解
給她告,反正對方無照駕駛,不可能沒有責任。
阿砲9453

無照是罰責 不是肇責原因 所以不影響判定

2025-05-11 12:48
thomas528tw

無照駕駛,通常是不列入肇責,屬行政罰。除非有肇事致人死傷,無照駕駛才會被列入肇責考量(尤其是無照的原因是因為之前已違規被取消的)。

2025-05-11 13:35
先申請車禍鑑定,釐清雙方肇責,雖然法官不一定會採用車禍鑑定,但至少心理先有個底

如果鑑定肇責是你過半,那在跟對方談和解,要是對方過半,那就上法院輸贏
看到機車「無照駕駛」,好笑了,原來他會出事是這樣來的。不過台灣在討論車禍事故時,採用的是分離法則,無照有罰單,但事故原因另外探討。吾人一直覺得奇怪,一個無照的駕駛(或車輛),它就不應該出現在那,它上路就是錯誤,出任何事他當然全責。不過這僅為吾人個人意見,現實差距甚遠。

【對方月薪5萬加他老公看護月薪5萬x3個月】
這收入太猛了,臉皮也夠厚,兩人薪資一起算,還算三個月。一定要跟他們賢伉儷上法院。
沾主任 wrote:
本人:小貨車對方:機...(恕刪)


讓他告
不過你沒說對方傷多重? 是總共住5天醫院 還是目前已經住5天醫院了
你也不會是全責 小傷寧願給國庫9萬 也不賠30萬 頂多判罰金 也不會有前科
她要告讓她告,
由初判表來看,
你不可能全責,
因為從對方第一,二條來看,
就不可能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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