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停讓行人罰鍰再加重!重傷或致死開罰3.6萬 最快這時上路
2025/05/05 17:24:00
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汽車未停讓行人2023年加重罰則之後,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減少,但仍有約2成死亡案件與車輛未禮讓有關。為進一步強化駕駛人停讓觀念,交通部研擬修法,未依規定停讓且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將面臨最高3萬6000元罰鍰,預計今年6月底前正式上路。
交通部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2023年6月修正施行後,2024年行人死傷人數1萬7162人,較前年減少498人,其中死亡從380人減少至366人。但行人死亡件數中,有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約占行人死亡件數2成,顯示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交通部指出,考量加重行人罰則後,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減少行人事故發生,因此修正提高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裁罰金額。
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適用範圍包括,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將於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輕傷起罰金額,其中,輕傷起罰金額從7200元修正為1萬8000元,重傷從原先的1萬8000元調高為3萬6000元,與死亡裁罰金額相同。
交通部也說,此案為提升行人交通安全,具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性、急迫性,屬本部重大政策,且無涉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縮短草案預告期為14日。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651284
這裡的汽車是指汽機車都算喔
各位自己注意了
另一面卻又矛盾的自打臉(違停是微罪,所以"不舉"或者"難舉"),殊不知這違停導致行人無法正常行走,每次走在路上,閃違停(騎樓或人行道停機車、路邊停汽車)、閃破損的道路,若是帶著老人家或小朋友更是危險,更何況對於行動不便者?
上面所述,幾乎是全台的問題,尤其中南部。
另外還有個問題,好幾次看到車輛停下,讓行人穿越馬路,就在路面清空(行人都過完馬路了)、駕駛/騎士準備催油門時,有其他行人突然從人行道"跳"到行人穿越道後跑步通過,而汽車或機車此時大部分已壓到行人穿越道了,且行人距離汽機車都不足三個枕木紋(沒錯,就是行人距離汽機車,而不是汽機車距離行人),若以政府的說詞,這樣就算是沒有禮讓行人了!但這些駕駛/騎士何其無辜?!
應該規範清楚,已在行人穿越道等待的才有路權,這種突然出現的行人,汽機車駕駛還是要禮讓,但只要可以提供影片證明行人並不是原本就已在路邊等候過馬路而是衝出來的,就免罰。
只能期望政府高層官員可以"醒醒",要做事,就整套配套措施都提供,不要總是表面功夫"演"給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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