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有三人一人違規臨停擋住轉彎的視線一人轉彎時應注意未注意一人超速超速的撞上轉彎的(雙方都有受傷)其中臨停和轉彎的都有投保第三並出險但超速的似乎只有強制險遲遲未聯絡轉彎的談賠償事宜他是不是在盤算過了半年的追訴期才要談賠償?到時沒錢賠我也告不了他?可是這樣我也不會用保險賠他吧,因為他也告不了我想聽聽各位先進的看法感恩
這幾天趕快去提告初判表醫院驗傷單律師提告等我前幾年走路在板橋府中騎樓被一台無照125機車從我後方追撞我整個人噴到府中店面裡面住院三個禮拜右腳骨折打石膏開刀清創植皮還有後續的除疤醫美花費因為對方未滿20歲父母連帶責任對我十分惡質一直說我是醫療疏失骨折狗屁話我是有自費花錢請律師提告為了就是討一口氣告死他們最後官司走了快三年才落幕
我記得是因為刑事部分半年內要告,民事是2年內(有錯請糾正)常規操作上就是以刑逼民,提前達到和解不然後面只靠民事,對方雙手一攤"我沒錢、沒財產"法院那邊也不會耗費太多時間處理車禍這種"小案件",會盡量讓你們庭內和解總之拖到只有民事的話,賠償金額有機率大幅降低以前是這麼聽說,現在不知道有沒有變
buddhai wrote:肇事方有三人一人違規...(恕刪) 對方不主動聯絡你們可以主動聯絡啊想那麼多做甚?要調解就直接去公所申請, 讓公家機關去通知對方就好不管是通知不到還是對方沒收到通知不到場就算還沒談成和解, 你們未來上法院都能夠佔到理
我的經驗供你參考,我的事故已經拖超過一年還沒解決...首先,我這邊0肇責而我們都沒有乙式對方要賠我,一開始對方也是避不見面,那就是找一個當地縣市的調解委員會直接寄通知給他就好,調解了二次他都說沒錢,而6個月快到了那我們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開了一次簡易庭,一次交通鑑定報告跟一次正式庭,法院那邊永遠都是希望我們調解(省麻煩),因為就算告成了也不會把對方抓去關還是易科罰金,所以都會勸肇事者直接付錢,而且法院這邊不會提供期限,可以還錢後再撤銷~所以如果沒有賠償的意願直接提告,只是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我的情況是對方不管在調解或法院都承認自己的肇責,但他就是沒錢還,就我所知他是真的沒有收入,而且還有五個小孩要養,但是盡管如此我也不能就這樣當沒事啊...!我們一家三口(6歲小孩)被他撞到翻車(車子直接報癈),我老婆腳踝骨折開刀休養快半年,他只提出最多十萬元還要分期支付,但我們都清楚的知道一旦簽下和解他就會人間消失,所以我也只能跟他耗下去...,從23年底事故後他就傳了兩封簡訊後就沒他的事,我本身內傷還要照顧開刀的太太,一直到現在我們都好好跟他講,但他就是雙手一攤沒辦法,這樣的態度就算我們沒能拿回什麼也只有跟他繼續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