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定,老J。沒看電視。沒看電視當然不知道這起 死亡事故。吱吱吱。水溝沒加蓋開放01 鄉民檢討 紅牌重機。 限 四輪大爺。開始...兩個影像,看要看華視,還是三粒。"土雞彎"追焦成最後身影吱吱吱沒有水溝蓋,不能請苗栗國,國賠嗎。這樣才可以擺脫四輪大爺 嘴臉。我沒騎重機,不知道是不是輪胎,不夠光頭呢。我查了一下,原來水溝不加蓋 還有這功能,追焦看來我們真的不懂。新聞說的不是我說的。 有人追焦,所以過彎 油門會灌多一點。
不用想那麼多 wrote:國賠....不對,國...(恕刪) 有沒有摔死在水溝,法院判賠的個案。是有的。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796718酒駕男跌水溝亡 法官:水溝「沒加蓋」需國賠139萬花壇鄉公所請求國家賠償338萬元,彰化地院審理,認為彰化管理處未在水溝上加蓋,因此王男跌落水溝死亡有一定因果關係,不過王男也酒駕,血液濃度換算呼氣值達0.76,需負一半肇事責任,判賠139萬元。後面有沒有上訴。不知道。保護生命。那加蓋,那加護欄。 動物都有動保法保護。法官指出,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政府對提供人民使用的公共設施,負有維護安全義務,公有公共設施管理有無欠缺,需視設置或管理機關有無即時採取足以防止危險損害發生具體措施為斷,故公共設施本身有危險時,其管理機關倘未積極有效採取防止危險措施,即是管理欠缺,且國賠法立法理由也明示,設計錯誤、建築不良、怠於修護等就是設計或管理欠缺,且從未明示得因公共設施使用目的就可免除防護之義務。
諸葛小花 wrote:水溝本就應設計成可緩...(恕刪) 沒辦法。台三線。苗栗國 窮。學學北宜公路防撞。不管有沒有效果,至少可以甩鍋,怪我嗎。下護欄也給了。自己摔車的地方。如果沒有護欄.....雖小而已。台灣很小氣,有就好,不然放這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