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路權情境請益

情境
交通壅塞, 同向前後A,B兩車, 行經無號誌, 有黃網線區路口待左轉
待對向無車時, A車左轉到一半發現有行人開始踩上斑馬線過馬路
因而橫停在原對向車道上
此時有對向車輛, 機車駛入, 因被擋住而停下

待行人在斑馬線上清空, A車起步要完成左轉動作
後方B車趁對向車輛無法起步空檔
緊貼A車後方一起完成左轉

請問B車算是侵害直"行"車路權嗎?

如果算, 是否違反底下道路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或是其他條款? (第48條第6項?)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如果對向車因要起步被B車阻擋被迫要讓, 要檢舉, 會開罰成功嗎?
2025-04-10 23: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直行車路權情境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情境交通壅塞...(恕刪)


這樣算侵犯?

幾秒都不能等?
別傻了!台灣毫無路權概念
誰管什麼讓道規則?
台灣有在看法條嗎?
今天高興就把法條截取一段拿出來?
不想看的法條就自動省略
路權規定被講成「個人爭權奪利」?而非本義的公眾法益之排隊讓道規則

台灣信奉的是「先搶 先贏」,只有搶道規則!沒有在讓的啦!在馬路上講究要搶彎道位置,這是賽道上的out-in-out技法,外側切入到達 in「搶佔racing apex」 此彎頂點的Apex是指車輛經過彎角內側部分最接近彎的點。
早切彎的搶位置,入彎速度「搶快」,追擊、超車並限制前方車輛的路線,然後再切出去out!



技不如人只能被槍道,下一次要記得先卡位,請記住,在台灣是沒有路權概念的!
台灣交通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不對啊,B車並沒有彎道超車到達A車前方?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交通壅塞, 同向前後A,B兩車, 行經無號誌, 有黃網線區路口待左轉
待對向無車時, A車左轉到一半發現有行人開始踩上斑馬線過馬路
因而橫停在原對向車道上
此時有對向車輛, 機車駛入, 因被擋住而停下

待行人在斑馬線上清空, A車起步要完成左轉動作
後方B車趁對向車輛無法起步空檔
緊貼A車後方一起完成左轉

請問B車算是侵害直"行"車路權嗎?


兩台A B 車都侵犯直行車路權阿

把對向車對待成一輛不會停下的火車, 你還會這樣衝出去左轉嗎?

要左轉不光是要看對向車 也要看斑馬線的路人阿
須等到都淨空到可以順利通過路口(包含行人穿越道) 再轉
照你這種觀念,我每天下班可能要等兩個小時才能匯入直行車道
我覺得不太算 後車甚至還可能看不到機車(就以為沒車)

當你前面是G55 後面是小車的話...

不要用一句 當然要視野良好無車才能彎來反駁

甚至技術好的可以緊跟前車左側 來當保護傘

幾乎可能沒什麼時間差 還能多賺一台 (在台北上下班時間 能賺一台是一台...)



不過若同行對向車要左轉切西瓜變逆向搶轉彎

會吃到我直行時 那就不同了...
我原本的立場是不認為B車有侵害直行車路權
畢竟B和A都因交通壅塞卡在路口等候許久
導致後方很長的直行車跟著回堵

A車進行左轉前對向並沒有直行車
後續出現的對向停等直行車都是後來新到的車輛

只是這樣的想法沒任何法規佐證

後來有查到以下法條, 針對交通壅塞情況特別說明
分享給各位

第 102 條第1項第2款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基本上應該是先到先行, 不然一條馬路都過不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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