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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鄰居吵架 男開車2度衝撞下車踹人

開車撞人只是傷害罪
拿刀砍人是殺人罪

蠢如8+9都知道要用汽車傷人(刑度低)

犯罪一定要開車 ,觀感良好沒有問題

講四輪敗類壞話會被四輪敗類檢舉刪文
2025-03-26 10: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女鄰居
這殺人未遂了
不知道為什麼..

我每次看到這種人, 都覺得私刑會比法律還有效.

如果沒有把鞭刑法治化, 現在的人, 真的皮皮的..

這個社會跟20年, 30年前的人文倫理, 相差太多了.

社會在進步, 但人心沉淪..

看了真傷心..
chevino97

老人思維 現在你會覺得案子比較多只是因為網路訊息流通太容易而已

2025-03-27 9:45
FPK10500

chevino97 同意,沒有網路的時代這種事發生100次也不會有多少人知道。

2025-03-27 9:55
訐譙龍
accident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恕刪)


台灣有死刑的時候治安也沒有比較好
然後私刑,如果審錯或亂用...找誰呢?
ccs911

增加監視器有個鳥用,殺人被拍到又會怎樣?還不是關幾年就完事

2025-03-27 17:08
yalee1026

ccs911 換個角度,爛命一條怕你個死刑?所以只關幾年你就去殺人?

2025-03-27 18:42
看到沒, 蓄意開車撞人四輪狗就是這樣

相比之下, 大型重機騎士就像溫馴的小綿羊
也太可怕....
喝個酒再上 找個SSR司法界大學長退下來的律師運作下 能不能爭取過失?
關押如果有用,早就改過了
沒有鞭刑,都是假的

民進党執政下,治安有變好?
惹到 8+9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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