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台灣現實面,無論如何,傷亡為大,你就是要"意思一下"…我個人心裡OS是很不認同這種,他媽的你的錯,我還要給你錢…但…這就是台灣…
對阿 我也認為,我被撞ㄟ,我才是受害者,為什麼我還要賠呢
對方沒靠關係的話,結果應該會不一樣,法律是保障有關係的人[笑到噴淚]
我剛回文後回頭來看其他人的,靠…真的有這種的,台灣法律還不改嗎??你碰到這種的真的只能當作上輩子欠他的了…有夠雖小…
andy31313 wrote:如題,堂弟在...(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