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水溝蓋內屬私人土地不算道路 道路範圍~~不是看 私有土地 或 公有土地 的只要是警察認定的"供公眾通行"~就是道路範圍(請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警察不會管你是私有土地還是公有土地的照片顯示的地方客觀上已顯示"供公眾通行之處"紅線內及外~都不能停車警察有權利去開罰喔
A辣愛怕跑 wrote:道路範圍~~不是看 私有土地 或 公有土地 的只要是警察認定的"供公眾通行"~就是道路範圍(請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警察不會管你是私有土地還是公有土地的照片顯示的地方客觀上已顯示"供公眾通行之處"紅線內及外~都不能停車警察有權利去開罰喔 不過依台灣人的尿性,如果知道該段會抓,早就乾乾淨淨了,不太可能用街景還能看到一堆車或者可能此段都沒人檢舉過嗎? 依台灣人的尿性
如果是新建大樓, 因應規範換取容積獎勵的開放空間.有機會被罰.公寓大廈開放空間停車算違規? 法官認定人行道她吞罰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83 條本章所稱開放空間,指建築基地內依規定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通道路開放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之下列空間:一、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指建築基地臨接道路全長所留設寬度四公尺以上之步行專用道空間,且其供步行之淨寬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者。但沿道路已設有供步行之淨寬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之人行道者,供步行之淨寬度得不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