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停在某生活用品店外的停車格被無故刮傷車門(問過我方保險專員預判是全責),對方沒誠意道歉一直說報警處理再看怎麼賠,出了報價單後又叫保險專員跟我說沒有要出險,有需要就提告等法院判。請問版上大大們這情況是只能區公所調解嗎??Ps 我車是中古車超過五年, 已換手所以沒有車體險
樓主是不是搞不清楚保險?如果你保的是車損險 甲乙丙你就直接報出險了 權力在於你 不是對方對方全責的話 若你有車體險 你可以直接要求你的保險業務 直接修車保險公司要支付這筆修車金額對方全責 那是保險公司的事 保險公司支付完這筆金額後 要去跟對方索賠代位求償 那是保險公司的事 跟你無關 要不要得到 那是保險公司的事 跟你無關但是 如果你只有強制險 跟第三責任險對方有保車損險或第三責任險卻不出險 那你就累了 調解 調解不成 民事 沒個兩年搞不完
jackelwong wrote:無故刮掉車門 我好奇什麼叫車門被刮掉,而不是刮傷? 整片車門被刮不見?如何刮?你開車門被對方撞下去,整片門都不見? 一般人都會說,自己車門被對方開門時刮傷吧! 重點是都不附圖來看看!
在此情況下,區公所調解是一個可以嘗試的途徑。但若對方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最終可能還是需要透過訴訟解決。請務必保留所有證據,並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請務必保留所有相關證據,例如:報價單 現場照片 行車記錄器畫面(若有) 警方筆錄 保險公司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