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新北汐止2025.03...(恕刪) 針對瓦斯桶掉落一事,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二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取締,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