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撇開這種氣憤來看大執法也只是節慶式的表演這真的是制度殺人啊各縣市警察勤務由各縣市安排但是法規是由中央頒定無法因地依時做處置所有案件都交給法院來裁審法院又包山包海還要排隊很多案件的判決又讓人心寒也沒有任何政黨敢向法院開刀惡性循環下警察無力,縣市政府無解中央政府無能,人民無奈就ㄧ直是這樣囉
其實,酒駕加嚴,立法警示,而且要一次讓人民有感,才有用。有過酒駕,強制加裝需驗酒駕才能發動的車子。公開酒駕人的姓名,讓朋友都知道。立法嚴格禁止借車給酒駕的人,即使沒喝酒也不行。借車給酒駕,與酒駕幾乎同罪。一一靠立法包圍,其實就有作用。但是,沒立委會想做,因為影響選票,且立委自己可能也酒駕過。立委不過是為了自己利益,真的為國家的已經不多了,光自肥條款就知道了。臨檢只是時間性的效用,其實對會酒駕,根本沒用,就那個時期乖乖地而已,要警察永遠加強臨檢,根本不可能。
所以樓主當一個檢舉魔人改變社會什麼了嗎?沒有在這邊抱怨能改變社會什麼嗎?不能為什麼古代一堆人想當皇帝, 現代一堆人想當總統為的就是要權權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權可以逼別人聽自己的要求沒有權力的話管好自己就好別人的S那是物競天擇, 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所成就的結果除非你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