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無圖無真象~但是,我以前也沒有特別幫小綠(墨綠)拍照。那只好轉貼圖了。以下的圖片所有權為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話說,我是7/26日深夜於朋友家下面,新店新烏路二段380號附近。臨時停放,借住個一晚。
想不到7/27日早上七點四十分,準備出門上班的時候,就發現壞事發生了。一發現就馬上到派出所備案。
警察也馬上跟著我到事發現場附近。最近的幾支攝影機。都因為角度不對。沒有辦法調到畫面。
後來警察先生說,之前也有發生這樣子的事情,他說跟著他。我們到了里長家,有找到可以看的
攝影機畫面,但是因為畫面太遠,加上深夜與下雨。畫面就算調到了,也看不清楚。
後來我就放棄了,警察先生還很不錯的。主動在附近帶著我繞了快一個小時。後來真的沒辦法就
回到警局備案了。備案過程中,警察口氣相當不錯。也很同理心的安慰。不過他的大名。我沒有特別注意。
就只能默默的謝謝這位好心的警察先生。
希望網站上的好心人士,再請幫我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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