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後面卻有一台四輪車急按喇叭
這狀況我遇到好多次了,想也知道是後面的車差點撞到我,因為我禮讓行人忽然停下車

其實我很怕有一天收到危險駕駛的罰單,那一張都6000起跳的

道交條例43-4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請問我這種狀況,會不會有一天真的被檢舉呀?我真的因為禮讓行人被叭.被樵好幾次了
但沒辦法,路口遇到行人站斑馬線,你不讓要被罰6000,讓了之後又要擔心被後車檢舉罰6000

請問各位,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是要怎麼認定?
我停讓時真的有行人站旁邊,然後停車後,行人從我車子前走過
任意驟然減速是煞一次就會被罰,還是故意煞好多次才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