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錯當然是認錯沒問題,但是我走蘇花改的時候,全程記得都是用定速,怎麼還有可能會被拍超速?
且去花蓮時也是照著+-10的速限,都沒被拍,回來卻被拍一張速限70,超速15公里(85公里)的罰單?
後來回來檢視行車紀錄器時,發現行經該路段,都是在合法+-10的範圍行駛,且進隧道前都是在80公里內行駛
進隧道前影片連結:
進隧道前可見行車紀錄器GPS都是在79-81範圍跑,擋風玻璃上的時速我調整到跟我車上時速一樣!
進隧道內影片連結:
影片進隧道前GPS測是80公里,進隧道後因無GPS可計算時速,故用路旁K牌來計算時速!
換算結果如下:

上面的小弟我已經申訴過,卻又被宜蘭縣警局駁回,駁回理由是他們的儀器是有經過檢驗合格,測定我的時速就是85公里。
若是剛好有在那個時間點,被拍的大大,也歡迎進來一起討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