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左轉,撞倒斑馬線行人


板橋篤行路與溪城路口
2025.02.09
2025-02-10 14:06 發佈
斑馬線連停車看一下都沒有,

駕照飛了,

建議行人受傷求償10萬。
不意外 的 意外
這司機真的有在看路嗎?

這種會撞到行人的應該直接吊銷駕照,

沒職業駕照看他怎麼賺錢?

不尊重自己是職業駕駛就不要當職業駕駛。
至少還有停下來...
停說有要求這種車轉彎經斑馬線時需要先停車確認左右無人後再開?垃圾駕駛!
Xantia_L wrote:
要替大車平反。


大車沒有什麼好平反的,行人走路也沒有慢吞吞,就算慢吞吞,也不能當作理由可以撞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二款: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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