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有在開車也有騎機車
在平面道路騎機車時都會注意盡量不要影響後方車流
雖然騎比較快時會騎到混合車道
但如果需要騎比較慢時就騎慢車道
或只有混合車道的話就盡量靠右
不過常會遇到有機車慢速騎在混合車道中間
騎車繞一下還可以閃過,或從慢車道反而可以超越
但開車就避不開了
可是他其實並沒違反交通規則
不知道各位遇到這種狀況會按喇叭嗎
或者會忍不住在心裡嘀咕幾句
然後就覺得這情形跟慢速車佔用高速公路內車道似乎蠻像的
沒有違反交通規則沒錯
但的確影響到車流
如果有更多駕駛能將心比心
是否高速公路可以更順暢呢
KT763092 wrote:
不過常會遇到有機車慢速騎在混合車道中間
騎車繞一下還可以閃過,或從慢車道反而可以超越
但開車就避不開了
汽車沒辦法同車道內超越前方機車的話,不管他騎在車道內偏左/中間/偏右都一樣,請變換車道超車,尊重前車路權,太貼近前車反而可能觸犯43條"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是45條"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KT763092 wrote:
可是他其實並沒違反交通規則
不知道各位遇到這種狀況會按喇叭嗎
或者會忍不住在心裡嘀咕幾句
前車真的太慢、右側還有車道或足夠空間可以讓車、前方沒任何狀況,我會要求超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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