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停字沒停,肇事逃逸,竟然輕描淡寫,不用移送地檢署嗎?

警車停字沒停,肇事逃逸,竟然輕描淡寫,不用移送地檢署嗎?
內容就是輕描淡寫

「未停先開」警車轉彎害機車自摔 大安分局認錯


警車停字沒停,肇事逃逸,竟然輕描淡寫,不用移送地檢署嗎?
警車停字沒停,肇事逃逸,竟然輕描淡寫,不用移送地檢署嗎?
警車停字沒停,肇事逃逸,竟然輕描淡寫,不用移送地檢署嗎?
警車停字沒停,肇事逃逸,竟然輕描淡寫,不用移送地檢署嗎?

看了兩則新聞  都是輕描淡寫
案件將移由交通分隊釐清肇事比例,並商討民事賠償責任,經過路口不管是一般民眾還是警察,都應該減速慢行,才能減少意外發生。


不對耶
肇事逃逸是刑法警察怎沒有移送自己人
想吃案是吧


認識刑法上之肇事逃逸罪,事故發生了,我可以怎麼做?

(二)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罪(非告訴乃論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補充講一下
1.停字要停,基本台灣99%駕駛都違規。M01站內討論過網址
2.警察動態要違規可以,閃燈+鳴笛,路權超級無敵大。M01站內討論過網址
2025-02-04 20:12 發佈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內容就是輕描...(恕刪)

你這是想證明什麼?
這裡的人都怕警察你不知道嗎?
一般人二輪撞死=猴子
警察二輪撞死=沒人敢譴責
而且警察本來就一堆三寶
有啥稀奇
檢舉魔不是最會投書市長信箱、警政署...., 我們坐等你投訴後的結果.
移送啊~
哪次不移送

不起訴書都寫好了
等移送了
聞到獵物了,趕快追殺,搶一波流量
這話題很棒啊
我前教主最愛這種的
可以噴沸鴿
又可以嘴四輪大爺
又可以當一次正義哥
三種願望一次滿足
https://ezlawyer.tw/posts/hit-and-run
依據刑法規定,肇事逃逸的成立需具有故意成分。若駕駛人在車禍發生時並不知情,其主觀上不具有逃逸故意,並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情,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的。
不過若無法提出有力證據證明確實不知情,駕駛人可能仍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且對於知情的範圍仍有所爭議,究竟是當下知道是自己造成的才算,還是只要知道有車禍發生就算,至今仍是許多案件爭論的重點。

所以警察很聰明喔
開車員警直接表示沒聽到聲音、不知發生車禍
且行車紀錄器從頭到尾沒拍到有機車

所以我覺得還是要移送
只能讓法官去決定算不算肇逃了
這棟還有一個重點就是

警車未停車再開、導致過彎速度過快肇事

所以網友別再糾結停止線劃設位置的視野如何了

停車再開還有一大部分的重點是要讓你重新起步

不會「過彎速度過快」

並且低速過彎下也有更多機會注意到行人等等的路況

降低肇事機會
advantage

說穿了警察就是沒路權,因為警察要重新起步,起步車路權極小,對方是直行車。

2025-02-05 18:13
陳阿瓜~ wrote:
這棟還有一個...(恕刪)

其實無號誌路口左右轉都要煞車到快停啦
只是台灣人誰理你啊
開車隨便撞都贏
臺灣整個就是交通地獄,

連警察都不遵守停車再開,

這在國外也是取締重點項目,

外媒報導臺灣交通爛是沒在唬爛的,

爛到連根都爛掉了,

癌症末期沒救了。
sony0217

台灣護照多國免簽 既然嫌成這樣 那就慢走不送 多你一個太多 少你一個太好 [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2025-02-06 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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