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亂檢舉。引用錯誤。



最近我在轉貼 馬路上大小事,看到很多檢舉達人很認真,但是不專業。而且台中居多....

四輪大爺,夜間開車,觀感良好。

這篇檢舉失敗,應該是用錯法規。大家可以討論一下。四輪大爺,開車不需要有左右兩邊後照鏡嗎?!

有人會說,我太機車了,不就沒有使用後照鏡,搞不好故障了。

但是法規是這樣說,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三、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

這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後照鏡,能不能罰阿。

後照鏡屬於車輛安全設備,機車沒有後照鏡,被警察來下來應該會罰。

四輪大爺觀感良好,還夜間開車。結論:是檢舉者引用錯法條。大家怎麼看。
2025-02-01 1: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中 錯誤
如果檢舉人引用錯誤法條,導致檢舉無效,那檢舉行為基本上不成立。不過具體是否亂檢舉,還是要看檢舉的內容是否合乎事實。很多檢舉濫用的案例也導致人們對這種行為反感。
huang635555

如果逆向、闖紅燈確實,但是警察不舉發,你怎麼看[笑到噴淚]

2025-02-01 8:34
騎士陳述的或許是事實,但可惜影片無法呈現當時畫面
警方從該影片也無法認定逼車與否。
攝影車是機車吧
機車 要馬就騎在車道中央.不給汽車超
要馬就騎右邊 讓汽車通過
騎個很尷尬的位置~又要檢舉別人
真的很不優
葉梓楓

真的5

2025-02-01 12:42
三皈依

可檢舉同車道超車(違規超車)

2025-02-0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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