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花蓮就是鄉下地方,地廣馬路大。偏偏兩輪騎士,就喜歡擠在一起。前車要轉彎,後面的車,撞上去被車壓。雖然撞人家的有使用喇叭,但是通常這樣的結果,都是嚕下去。(有時間按喇叭,沒時間閃避)。吱吱吱,當然車速不慢。
那不就還好是過年期間,路上車不多,不然又要危害,四輪大爺,增加輾過的風險。政府應該要求,兩輪機車也要用故障號誌。畢竟基於法規,是不宜移動車輛。臺北市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一、臨場如何處理?無人傷亡交通事故:凡車輛毀損輕微而無人傷亡之交通事故,應先將肇事汽車之四個車角或機(慢)車兩個輪胎半圓與把手地方之倒地位置以粉筆或尖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旁不妨礙交通處所,再報警處理。有人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為應警察人員蒐證、調查之需,應暫時保留現場,立即報警處理,但必須在車輛前後適當位置放置警告標識,以免阻礙交通及再次發生事故。當然我只是舉例,只是舉例通常,跟說說而已,沒兩樣,實務上窒礙難行。上面處理方式,警察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