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我家這裡的警察都當做沒看見,怕惹事上身寫報告!
不止家屬會告警察,台灣特優的法官的確也會判警察執法“超過比例原則“,至於說警察只會追兩輪的,應該是有心理的陰影吧。
說得真有理,5分奉上
對阿!真好笑的死者為大,遇到殺人犯,又說有人權。
jxv wrote:台南建平七街與永華八...(恕刪)
幹嘛!要自找死路。
家己人都看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