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不建議這樣的行為。1.拿命捍衛交通規則,停在開。四輪大爺,學長,可是不吃這套。2.我看兩輪苦口婆心,好無奈。沒辦法 因為這裡是3.我覺得兩輪的今天如果有板金,護體 先停在開,這是OK結論,再不改善,很快就上新聞。大家不覺得他差一點,半隻腳踏到黃泉路。大爺不會覺得自己有錯的 放心倘若 兩輪騎士,被嚕過,還堅持 先停在開嗎
Xantia_L wrote:倘若 兩輪騎士,被嚕過,還堅持 先停在開嗎 這裡號誌設置不當, 這裡只要減速禮讓主幹線就好,打電話去反應以前國一南下, 下中正交流道, 也是先停再開, 還科技執法,結果每次回堵到高速公路上, 後來也改成減速禮讓有時號誌設置不當不要遵守, 要不然被撞死了設置號誌的人也不會賠,
鈑金大爺嘴臉的好教材浪費口水和三寶講道理是沒用的台灣是鈑金厚度決定路權,號誌標線都是參考用鐵包肉連警察臨檢都不放在眼裡,直接衝撞警察、拖行警察致死這路口我也會直接減速騎過去,吃罰單再拿影片申訴罰900和命相比實在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