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設速限30
除了沒辦法完全預防瘋子駕駛之外
瘋子亂撞出事,設科技執法一起懲罰一般民眾,感覺也不好
國外有交通寧靜區與share space的概念
就是不訂交通規則,不畫標線不設號誌
地面鋪石磚,種植栽,與一些造景
公車站牌旁邊用公園椅…之類的
表達「人車共享」道路,
行人可以牽狗牽小孩,在路中間溜滑板
這條路就是徒步區,但禁止停車,可以開車
這種路會主動引導駕駛慢行與注意,不會有瘋子敢亂衝
台灣的徒步區都在士林、迪化街、西門町這種商圈
我覺得更適合設在靜巷與國小周圍「非主要道路」
科技執法要AI辨識攝影機,軟體開發維護、系統串接自動開紅單,電路費/網路費~不便宜
而且擺明與人民作對…
徒步區也能達到汽機車降速的效果
不需要長期持續付月租費與系統維護費
一般民眾觀感也友善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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