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隧逼車狂魔找到了! 整路''按喇叭 貼屁股''被重罰2.4萬(圖/警方提供)
社會中心/黃富溢 宜蘭報導
國5雪山隧道內,8日發生一起惡意逼車,不顧前方依速限行駛,不僅閃遠光燈、狂按喇叭,幾乎快要貼上前方車輛的車尾,讓前方游姓駕駛一家人嚇壞,奶娃都被嚇哭。國道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找出"逼車狂魔",對這名租賃車駕駛,開出2萬4的違規罰單,還要扣點、接受道安講習。
國5雪山隧道內,一輛白色小客車,緊貼在車輛後方,越靠越近,幾乎整個都要黏上來,誇張行徑還有這個.....
刺耳的喇叭聲,還狂閃遠光燈,讓車上乘客,直呼超級恐怖。

雪隧逼車狂魔找到了! 整路''按喇叭 貼屁股''被重罰2.4萬(圖/警方提供)
當事人在12月9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它就靠這麼近,超可怕的,我們在車上其實蠻緊張的,就很怕說前面的人,如果突然煞車的話,那個一定會撞上,因為我們後座還有小朋友,就是假日的雪隧,其實本來就很擁擠,我們也沒有辦法再更快,也沒有辦法變換車道。」
當事人心有餘悸!這起事件,發生在8日晚間七點左右,游姓駕駛行經國5隧道,遭後方惡意逼車,因為前方有車,根本無法加速,一家人都嚇壞,駕駛後來在臉書貼出"逼車狂魔"影片後,惡意逼車的危險行徑引來撻伐,現在警方也循線找到逼車人,是一名租賃車駕駛。

雪隧逼車狂魔找到了! 整路''按喇叭 貼屁股''被重罰2.4萬(圖/警方提供)
國道第九公路警察大隊交通組長黃子桂表示,我們調閱雪隧內的科技執法採證紀錄及坪林行控中心CCTV影像,當時涉案車輛確有逼車及緊迫前車之不當駕駛行為,違規事情明確,我們本大隊即依道交條例第43條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舉發。
警方從重開出24000元的違規罰單,還記違規點數,必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要讓危險駕駛為自己的危險行徑,付出代價。
===================================================================
這麼急,後面駕駛的肚子是在沸騰了嗎?
敢逼車卻不敢跨越車道,逼車是可以比較快嗎?
警察也真是好心,才用第3款→2萬4,應該要用第4款→3萬6加上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這才是重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