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重機騎環東路肩,警局是回覆民眾無法檢舉喔!
大家環東路肩騎起來,就不用鑽車陣了!
北市警回覆如下:
有關大型重機車於臺北市環東快速道路行駛路肩,該路段於交通部公路局網站明定為臺北市快速道路;然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3款係針對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前所述快速道路並非快速公路,故無法依本條例據以舉發,合先敘明。 另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1條民眾可檢舉項目,本分局無法據以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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