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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進匝道



2024.11.25
2024-11-26 15: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螃蟹 匝道
真心佩服~~
是內戰
螃蟹車全責
諸葛小花

smax155 讚讚讚[讚]

2024-11-27 11:05
allenhuang1971

這樣開就對了 橫不夠多車道 最好一次橫8個車道..吱吱

2024-11-27 13:08
能上國道的四輪大爺素質
觀感良好沒有問題
allenhuang1971

四輪沒有"素質"的問題....樣本數破表...不列入討論...任我行的時代

2024-11-27 13:10
kuuroo

smax155 大車學長撞死四輪的不在此限啊,全台灣就四輪最大,四輪撞的贏的=對方沒防禦駕駛,四輪被撞死的=對方垃圾駕駛,懂了嗎[偷笑]

2024-11-27 13:49
高級車不怕撞, 你不閃就來撞阿.
我猜開螃蟹車的是老頭。
這時候喜歡酸機車騎士按喇叭不剎車的01某些人士

怎麼沒出來酸拍攝車主,有空按喇叭不如剎車踩重一點

是不是想用鈑金捍衛路權?
smax155

真的耶... [笑到噴淚]

2024-11-27 10:04
allenhuang1971

小車去挑戰砂石車/ 大貨車... 難道不也是想用薄鈑金捍衛路權?

2024-11-27 13:11
當行駛於高速公路遭其他車輛撞擊 (如影片情況) 時,若考量在高速公路車道停車極不安全,決定不停車不予確認雙方損害(不打算追究對方責任) 而繼續行駛,是否有事呢?
Murphy2075

了解, 只是停路肩查看似乎也不安全; 搜尋 "臨停路肩遭撞" 就有不少新聞. 唉.

2024-11-27 10:18
Gabriellin

道交62-1就有說這個情況,就算無人受傷,跑了被抓到就是罰錢+吊扣駕照。你覺得不安全,總是可以開到避車彎、服務區、下交流道安全處再報警吧,己方不追究對方也可以追究。

2024-11-27 13:13
Murphy2075 wrote:
當行駛於高速公路遭其...(恕刪)


道交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Murphy2075

我曾遇類似情況, 對方偏離車道輕微碰撞我車, 我認為應無損 (就算有損也不追究, 路肩遭撞身亡時有耳聞)。對方搖下車窗抱歉並閃警示燈跟在後, 跟了一段時間見我無意停車, 對方就緩緩超車離去.

2024-11-27 10:27
方向燈當做無敵星星的四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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