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看來機車是沿勝利路行駛(雙車道),按照法規是要讓沿東寧路行駛的汽車(四車道)喔!
jxv wrote:台南勝利路、東寧路口2024.11.19 當紅綠燈失效, 那這個路口就是"民主的路口"民主聖地台南市, 出現民主的路口, 也是應該的。當民主路口出現那麼騎士跟駕駛都應該減速慢行, 提高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