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行人過馬路,要禮讓的""龜""定...慢慢有效果。好大一隻烏龜,副駕駛座,(女)應該很X。綠燈等到變紅燈行人應該有違"龜",寵物未繫上牽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動保處呼籲,民眾如果發現烏龜在馬路上爬行,或是有受傷需要救援,請立即通報1999市民熱線(臺北市可以撥打24小時動物救援專線:02-8791-3064或8791-3065),動保處會立即派員前往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