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方向燈不是無敵人家沒義務讓你 我個人是覺得這不適用直行車先行兩台車都在路口的時候才適用也就是對照關係只限於側向及對向車輛同時在路口時轉彎車要等直行車先通行這種前車 (注意我說前車不是說汽車,不管車種是怎樣我都這樣認為) 已到路口後方還要飛彈攻擊的,我實在覺得前車很無辜無奈因為前車並不是突然間轉彎的而且... 這是飛蛾還是什麼向光性的動物前車方向燈打就朝那個方向前進 = =?我遇過幾乎一模一樣的事情但是機車沒倒,喵了一眼就揚長而去汽車的保險桿被扯開寬成這樣的車道,非要擠那隨時會變小的路線
我覺得是一半一半,汽車已提早打方向燈,但沒禮讓直行車。機車在前車早已打方向燈的情況下,逕行從前車右側直行導致碰撞。所以兩造皆有過錯。話說,現在很多這種直行跟右轉的線分開畫,然後車道又是搞在一起,跟我認知中的的直行兼右轉的線不同,又,我是直行車,壓倒右轉標線,要罰嗎?這個政府真是腦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