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勸告,下次騎車會謹慎注意
M013752771 wrote:
車禍影片https://lurl.cc/c9niX
我方為轉彎車,右打方向燈,確認直行車尚遠才執行右轉。
雖然行車記錄器看到直行車時直行車已逼近,但在我車頭出來時,看向直行車,此時離我快45公尺的距離,當下才認為可右轉。
我知道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我必定是有肇事因素。
但直行車視角是可以很清楚看見轉彎車車頭已出來,且是有足夠的時間放低車速,且路面標示及路牌皆有慢字且表示前方是機車出入口,
故直行車是有注意前車路況的義務。
再者駛進慢車道時直行車靠向慢車道並未打方向燈的動作,我右轉進慢車道雖沒有完成變換車道,但他追撞我的點並不是在路肩而是在慢車道,是否是可以主張前後車關係,且直行車看似是抵達網格線才意識即將追撞煞車,且本人右轉並非無預警右轉。
綜上所述有機會肇責各半,還是繼續保持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佔7直行車未注意前車路況佔3。
這篇文筆真好,適合從政或學法律,辯論一定贏
每一句都講得理所當然,但又自己打臉
確認直行車尚遠 但你一轉就被撞 啪
行車記錄器看到直行車時直行車已逼近 啪
車頭出來的時候看很遠? 應該是從你起步開始算吧
不到2秒就撞上 直行車可以主張注意了他也往左靠想閃但來不及煞停 啪
直行車靠向慢車道就是為了閃你誰知道你一轉就橫切進去
自己都說未完成變換車道還想用前後車關係 啪
沒全責就很好了還想各半
如果你是直行車,你有想讓過旁邊車頭對著路上等著轉彎的車嗎?
你有把握閃過一進車道就從右到最左的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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